央视再报《资质乱象背后的医美陷阱》消费医疗单独立法迫在眉睫

以下文章来源于i医健法研社 ,作者孙书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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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日央视对医美行业深度报道,如同一记记重锤,敲响了医美行业规范发展的警钟。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并深入研究消费医疗领域的法律从业者,盈科孙书保律师早在2022年7月就提出消费医疗应当单独立法的建议,如今央视报道所揭示的种种乱象,更加凸显了这一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资质乱象丛生,行业信任岌岌可危

央视报道中,多家医美机构暴露出严重的资质问题。深圳婕熹卡医疗美容宣称买断NCGCF细胞调控因子技术专利,然而经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相关专利均因未缴年费或申请时被驳回而处于专利权终止状态,所谓“独家买断专利”不过是虚假宣传。武汉悦她医疗美容机构中,身着黑衬衫的男管家在无任何医疗防护的情况下,直接为消费者涂抹白色麻药,为后续医疗美容做准备,这种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范的行为令人触目惊心。杭州星圣娅医疗美容渠道经理直言自己初中毕业,从工地工人转型到医美行业,且机构内咨询师大多没有医学背景。这些现象表明,医美行业从业人员的资质缺乏有效监管,大量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充斥其中,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风险。

医美咨询师作为医美行业的重要环节,其资质问题尤为突出。目前,医美咨询师未被纳入国家职业目录,导致从业人员资质无法定标准,培训认证市场混乱不堪。网络上大量“医美咨询师速成”课程泛滥,声称可通过短期培训帮助“医美小白”快速进入行业,甚至宣称“30天进阶销冠,月入10万”。这种速成培训不仅无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混乱局面。消费者在接受医美服务时,往往难以辨别咨询师的专业性和可靠性,容易陷入医美陷阱,遭受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

利益链条复杂,逐利导向偏离医疗本质

渠道医美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医美机构带来了客源和利润,但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和操作乱象却严重影响了医美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圳婕熹卡医疗美容渠道经理表示,渠道中介的返佣比例普遍为50%,业绩突出可达到55%。这种高额返佣模式使得渠道中介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不惜采用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高额消费。武汉悦她医疗美容咨询师强调,一旦建立合作,悦她首先会教渠道中介如何摸清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当把客人带到店里后,医美咨询师会再次对客人进行消费能力的摸底。这种以逐利为导向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医疗美容以技术与安全为核心的本质,将消费者置于被过度营销和过度医疗的风险之中。

在渠道模式的医美机构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机构很早就开始大力着手提升自己的合规经营意识和行动,包括在医疗机构资质医护人员的资质,药品也要卸的合规采购及医疗指控,客户服务等等方面不断的做合规投入。也包括在所谓的渠道服务合作商的维度不断的进行教育和引导,要求渠道服务合作商不单单是做一个客户资源的导入和引荐,而是要针对客户服务,做到全方位的辅助与支持。甚至于还包括最核心的所谓返佣金额比例,主动的尽可能去降低这部分的比例,从而保证有更多的投入去实现对客户服务质量的提升。但是客观现实就是渠道模式本身存在的核心问题涵盖解决,否则可能无法长期的继续支撑渠道模式的医美长期健康发展下去。

当下被监管消费者和舆论多方所诟病的渠道模式的种种负面问题,很多方面其实不仅仅是存在于渠道医美,包括在直客医美也是同样存在的,而渠道被更多的质疑更多地聚焦于获客成本的合理性和营销手段的合法性。那么笔者本人认为,这种质疑无可厚非,也是为了更好规范整个医美行业更加的合法合规透明化,公平化,给到消费者更好更合理的更有效的治疗和变美手段。同时也应该通过行业协会、国家监管部门、消费者、舆论媒体等各方的探索,不断的去改善当下渠道医美的核心负面,逐步的使推动渠道医美的商业模式和财务模型更加的趋于合法合规合理,真的成为一个能够满足广大消费者变美需求并且能够长期存在的服务主体。

监管依据不足,整治行动面临困境

尽管市场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在2023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然而,由于职业标准缺失与监管依据不足,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在查处无资质咨询行为时面临诸多困难。

一方面,医美咨询师未被纳入国家职业目录,缺乏明确的资质认定标准,导致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判断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另一方面,对于医美机构的各种违规行为,如虚假宣传、过度医疗、隐性返佣等,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的处罚条款和明确的量刑标准,使得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形成有效的威慑。这种监管乏力的现状,为医美行业的资质乱象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得整治行动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

消费医疗单独立法,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面对医美行业日益严重的乱象,加快消费医疗单独立法迫在眉睫。消费医疗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服务形式,具有消费性和医疗性的双重属性。它既满足消费者为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外观而产生的需求,又涉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然而,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消费医疗的规范主要散见于《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缺乏一套系统、全面、专门适用于消费医疗领域的法规体系。这导致在处理消费医疗领域的纠纷和违规行为时,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消费医疗单独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明确消费医疗的定义、范围和准入标准,规范消费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专业人员,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二是建立统一的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明确医美咨询师、看脸主播等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杜绝无证人员进入诊疗环节。三是加强对消费医疗广告和宣传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四是完善消费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和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消费医疗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央视对医美行业的报道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医美行业的资质乱象和监管困境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加快消费医疗单独立法,是规范医美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快推动消费医疗单独立法进程,为消费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医美机构和从业人员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回归医疗本质,以优质的服务和技术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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